商业保险车险需要购的种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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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者责任险:这个险种与交强险相似,担任着交强险的补充角色,通俗的说,车主在开车时造成了别人的损失,那么这里的别人就属于第三人,人、物损失都包含在内。
2.车辆损失险:在赔付了别人财务损失的同时,车主自身的损失怎么办?车辆损失为您解决。简单地说就是,您修理车辆由保险公司支付。
3.全车盗抢险:根据字面意思也不难理解,就是车主在车辆被盗窃抢夺都可以得到的赔付。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赔付金额是根据投保金额计算,一般为百分之八十。并且,如果是因为车主丢失了车辆要是而引起的车辆盗窃,赔付金额会相应减少。
4.车上责任险:车上责任险是车辆损失险的一种补充,车辆损失险保证了车辆自身损失,而车上险则保证了车上人员货物的损失赔付。
5.玻璃单独破碎险:这是一种单独针对车辆玻璃的赔付险种,保险公司针对玻璃作为车辆的脆弱环节推出此险种,并且保险项目里区分国产玻璃和进口玻璃。
6.车辆自燃险:这个理解起来就是非常简单了,车辆发生自然事件之后可获得赔付的险种。但是这里有连个默示条件,必须是非车辆自身原因发生的自燃和没有经过改装的机动车辆。
二、商业车险赔偿标准主要包括: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三、车险不是立即生效的,车险最快生效时间一至两小时,很多保险公司在车险合同中约定“次日零时生效”,这就意味着车主购买保险后,至次日零时这段时间处于“脱保”状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国保监委就向各保险公司发出《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就是针对保险真空期的。该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承保中灵活处理,在保单特别约定栏目中,写明或者加盖“即时生效”等字样。中国保监委在2010年3月3日的一份批复中也明确提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提出“即时生效”。因此车主在购买新车后最好在保险合同中提出即时生效约定。即时生效,可理解为:交完保费保险就生效了。